司法系統有其極限,在許多的狀況下我們很難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
目前各國都在推行所謂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
指得是如果缺乏直接證據證明某人有罪的話
即使某人嫌疑再怎麼大,都應該優先判定無罪
無罪推定原則在司法系統下揭示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
也就是「無罪的人並不需要提出自己無罪的證明」
這聽起來很荒謬,但在早期的司法體系下
常常檢警、法官做的,就是要求嫌疑犯提出自己無罪的事實
而在1991年,台北縣汐止鎮所發生的吳姓夫婦命案
則牽扯到三個人可能被以冤罪,而被判處死刑
這也就是轟動台灣二十餘年的「蘇建和案」
這裡引用蔡崇隆導演所製作的兩部紀錄片
「島國殺人紀事1」與「島國殺人紀事3」
帶大家去了解本案的來龍去脈
蘇建和等三人的心路歷程
以及被害者的家屬對本案的想法與訴求
島國殺人紀事1
島國殺人紀事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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